【光明区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(第三批)

一、申报对象

注册登记地、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,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。


二、申报项目范围

(一)境外知识产权纠纷项目。

(二)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。

(三)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。

(四)主导国际标准制定、修订项目。

(五)深圳团体标准制定项目。

(六)计量保证体系确认项目。

(七)生产企业CNAS认可实验室项目。(八)认证机构项目。(九)版权示范项目。


三、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

(一)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基础条件:

1.注册登记地、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,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2.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、守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。

3.近三年经营规范,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且在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人力资源、市场监管、消防、社保、统计、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(含)以上罚款处罚。

4.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,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(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)。

5.同一单位同类事项满足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,按“就高原则”只支持一项。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资助。如同时获得国家、广东省、深圳市同类事项的,按“就高原则”只支持一项。如发现重复申报,项目受理部门可直接取消该单位资助资格。

6.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、骗取财政专项资金。

(二)各类别项目具体资助标准和专项申报条件如下:

1.境外知识产权纠纷项目

资助标准: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给予最高50%的配套奖励。同一申请单位,年度奖励最高3笔,年度奖励总额最高 50万元。

申报条件:所申请项目已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项目资助,且获得资助时间为上一年。申请人需承诺愿意将所申请项目有关信息、研究成果、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。

2.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

资助标准: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。

申报条件:在光明区注册并已连续运作一年以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。

3.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项目

资助标准:对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,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的资助。对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,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资助。对承担广东省或者深圳市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,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。

申报条件:需为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、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、国际电信联盟(ITU)或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、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正式批准,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的单位。

4.主导国际标准制定、修订项目

资助标准: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,按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;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,按项目给予最高25万元的奖励。

申报条件:国际标准是指经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、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、国际电信联盟(ITU),由《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》确认的其他国际组织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,以及其他重要组织(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其他重要组织名录)发布的国际先进标准;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或标准文本的“前言”中排序在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制定、修订标准的单位;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在标准实施后第二年进行申报。

5.深圳团体标准制定项目

资助标准及条件:主导团体标准制定,并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,有两家以上企业采用的,对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按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,每家社会团体当年申报的同一行业内的标准项目不超过5项,总数不超过15项。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在标准实施后第二年进行申报。

6.计量保证体系确认项目

资助标准及条件:对上一年新获得一级、二级、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,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。

7.生产企业CNAS认可实验室项目

资助标准:对上一年新获得第一方实验室CNAS认可的生产企业,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;获得第二方实验室CNAS认可的生产企业,给予最高40万元的奖励;获得第三方实验室CNAS认可的生产企业,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。

申报条件:申请单位属于生产企业且通过最近一次年度监督检查。

8.认证机构项目

资助标准:最高100万元的资助。

申报条件:

(1)具有CNAS认可证书。

(2)认证机构批准证书上涵盖2个领域(含)以上。

(3)通过最近一年年度监督评审认可。

(4)认证机构需在光明区注册并连续运营一年以上方可提交申请。

9.版权示范项目

资助标准及条件:对上一年新获得“全国版权示范单位”或“全国版权示范园区(基地)”称号的单位,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;对经广东省版权局评定并授牌“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”的单位,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。


四、申报时间

(一)2023年2月22日(星期三)至2023年3月3日(星期五)18:00时止


五、受理部门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